律师执业管理办法52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52条规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执业管理办法52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律师执业管理办法52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律师执业证不执业是暂停好还是挂所?
按法律规定,律师没有暂停执业一说,不过如果你不执业的话,可以申请注销。 相关规定:《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执业地的原审核颁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一)受到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处罚的;(二)原准予执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的;(三)因本人不再从事律师职业申请注销的;(四)因与所在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在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的;(五)因其他原因终止律师执业的。因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被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重新申请律师执业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律师执业。
律师证注销后还需要实习吗?
不需要再实习。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执业申请书;
(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三)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第二十三条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执业地的原审核颁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一)受到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处罚的; (二)原准予执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的; (三)因本人不再从事律师职业申请注销的; (四)因与所在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在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的; (五)因其他原因终止律师执业的。 因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被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重新申请律师执业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第11条)申请律师执业。
不需要
如果已经取得律师执业证,可以将律师执业证注销,待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再申请恢复执业,恢复执业时不需要再重新实习。
律师执业证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从事执业活动(接受委托或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的有效证件,是证明律师身份合法有效的证件。
律师能跨所执业吗?
不可以。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十四条律师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同时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和一个其他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的视同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因涉及专业领域问题而邀请另一律师事务所参与办理,且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被邀请的律师事务所之间以书面形式约定法律后果由前者承担并告知委托人的,不违背上述的规定。
且注意这里的律师事务所还要做广义的理解,即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同时又在一家法律援助机构执业的同样禁止。这个原则与律师不能为双方代理一起构成两大禁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执业管理办法52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执业管理办法52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