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管理办法公务车管理办法全文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车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公务车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公务车正确使用方法?
- 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管理办法?
- 铁路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车正确使用方法?
1.
公务用车的使用遵循“合规、必需、节约”原则,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和市财政核定的经费额度内使用。
2.
公务用车的使用坚持优先派遣平台驻点车辆、后派遣平台预约车辆,遵循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统筹安排的原则,确保公务用车调派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
正确使用方法是:
1、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2、公务用车使用实行登记审批制度,驾驶员严禁私自出车。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一律不准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出借者或驾驶员自负。
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不调用车辆。因工作需要或遇特殊情况,由领导批准使用。
4、严禁公车作婚丧嫁娶之用;严禁用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或接送其他亲属、朋友等。
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管理办法?
1.由申请购车单位提交书面报告,填写《单位购置公务用车申请表》。
2.财政部门对申请购车单位的购车资金预算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办理意见。
3.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申请购车单位的购车依据、公务用车编制情况、购车资金预算、购置车型及标准等进行审核,对符合购置条件的,按照审批管理权限,出具批准文件。
4.申请购车单位根据购置公务用车批准文件,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用车采购手续。
5.公务用车采购完成后,申请购车单位凭购置公务用车批准文件到公安交通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级机关公务用车购置(指配备新车)、更新(指报废旧车配备新车)的管理,落实机关廉政建设规定,压缩行政经费开支,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惩治腐败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市级机关汽车配备、更新和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宁委办发[1999]61号)精神,现就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的购置、更新审批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车辆购置、更新的原则
(一)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的购置、更新要规范、有序开展,坚持集体研究、集中办理的原则。
(二)申请购置、更新车辆不得突破本部门、单位核定的车辆编制数。
(三)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报废、更新的编制核定。市财政局负责公务用车购置的经费审核、政府采购。市廉政办负责公务用车购置的标准审核。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的购置、更新由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市领导审批。
铁路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一、公务用车使用原则
(一)公务用车的使用遵循“合规、必需、节约”原则,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和单位财政核定的经费额度内使用。
(二)公务用车的使用坚持优先派遣平台驻点车辆、后派遣平台预约车辆,遵循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统筹安排的原则,确保公务用车调派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
二、铁路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一)重要公务用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车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车管理办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