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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病例卡管理办法(死亡病例要求)

无锡管理资讯网 2024-09-14 05:27:2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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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孕产妇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 2、补办死亡证明最新规定
  • 3、传染病各种制度汇总

孕产妇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完整、及时地填写《孕产妇死亡登记本》。对院内死亡的围产儿逐一登记,围产儿死亡监测医院应在1个月内填报《围产儿死亡报告卡》。院内死亡的每一例围产儿在2周内进行死亡讨论,明确诊断。

死亡病例卡管理办法(死亡病例要求)

急危重症病例讨论会:凡遇急危重症病例,应立即组织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讨论情况记入病历。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二次手术病例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时许,医护人员发现该产妇从备用手术间窗口坠下,医院立即组织抢救,经抢救后仍无生命体征,经告知家属,家属同意放弃抢救,于21时25分宣布临床死亡。

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急危重症病例讨论会:凡遇急危重症病例,应立即组织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有孕产妇死亡病历及产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并组织实施。

⑹值班及交班制度 ⑺危重、疑难病例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⑻医疗纠纷、事故报告制度 ⑼传染病登记及报告制度 ⑽首诊负责负责制 医技科室要建立标本签收、查对、质量随访、报告双签字及疑难典型病例讨论制度。

补办死亡证明最新规定

法律分析:死亡证明丢失了需要补办,(一)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二)火化证,到火花单位查档补办;(三)带上身份证,户口簿手续。

法律分析:死亡证明原件丢失可以进行补办。亲属需要携带患者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医院出具的“病故通知单”复印件或患者直系亲属书写的补办申请、补办人身份证原件、补办人与患者属直系亲属的证明资料,到医务处查询病案资料。

死亡证明丢了,到派出所补办需要证件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火化证证,到火花单位查档补办。带上身份证,户口簿手续。

传染病各种制度汇总

房屋空间的消毒:一般每周一次,传染病流行期间每天一次,可选择在每天上午或下午幼儿园起床以后,关好门窗,用紫外线或臭氧灯消毒30分钟。每周用臭氧灯消毒一次,每次30分钟。

学校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学校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法律分析:国家建立传染病预防的相关制度: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国家建立传染病预警制度;国家建立传染病菌种、毒种库。

传染病报告制度有以下几条: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各科医生应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报片,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后,立即送交保健科,不得迟报、漏报。保健科对疫情检查审核后,立即网络直报。

师生晨午检制度。清洁、消毒制度。健康教育制度。缺勤追踪登记制度 。废弃口罩集中处理制度。 师生健康信息管理制度。疫情联防联控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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