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快递管理办法常务会,邮政快递管理办法常务会议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邮政快递管理办法常务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邮政快递管理办法常务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15年4月常务会第几次会议对25部法律修改?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对下列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中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作出修改: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作出修改
将第四十条修改为:“教科书价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微利原则确定。”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二条第四款修改为:“本法所称邮政普遍服务,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以合理的资费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邮政服务。”
(二)将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邮政业务范围,以中央政府定价目录为依据,具体资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制定。”
(三)将第四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邮政业务资费标准,应当听取邮政企业、用户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作出修改
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铁路的旅客票价率和货物、行李的运价率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竞争性领域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定价目录为依据。铁路旅客、货物运输杂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铁路包裹运价率由铁路运输企业自主制定。”
中国邮政的由来及相关背景?
1896年3月20日,光绪皇帝正式批准开办大清邮政官局
1896年各邮局正式对外办理业务
1949年11月1日,作为统一管理全国邮政和电信事业的邮电部成立。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自1987年1月1日起生效。这是新中国第一部邮政法律,其完备性与科学性是20年代的《邮政条例》和30年代的《邮政法》所无法比拟的。
1998年3月10日,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在邮电部和电子工业部的基础上组建信息产业部,实行邮电分营,成立国家邮政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邮政快递管理办法常务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邮政快递管理办法常务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