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法院管理办法,开发区法院管理办法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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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9 05: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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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开发区法院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开发区法院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被法院查封的土地可以进行房地产开发吗?
1、被法院查封的土地,如果还未进行开发的话,在没有取得法院的同意下,不可以进行房地产开发。
2、如果被查封的土地已经取得了建设工程,继续进行建设是合法的行为。
主要的问题是土地使用权证被查封,往往是由于债务没有得到清偿,土地成为债务的抵押,这种情况下进行建设,有可能这个建设会成为债务的标的。
是否进行后续的建设,最好征求一下查封法院的意见,或者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将风险因素考虑周全。
合肥市有哪些中级人民法院,只有一个蜀山中院吗?
合肥市只有一个“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蜀山区人民法院只是其下一级的初级人民法院,蜀山区没有中级人民法院的。
合肥市中院下辖五区、四县、一个地级市共10个基层人民法院,即瑶海区人民法院、包河区人民法院、庐阳区人民法院、蜀山区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肥东县人民法院、肥西县人民法院、长丰县人民法院、庐江县人民法院、巢湖市人民法院。
合肥市中级法院是下面各县区法院的上级法院,在上一级的就是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开发区法院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开发区法院管理办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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