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管理办法起草的原则(河湖管理规定)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河湖管理办法起草的原则,以及河湖管理规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
- 2、西宁市河长制湖长制规定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4、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本原则是
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
1、对《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的修改 将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确因建设需要填堵河道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利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论证,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2、不可以。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显示,在河道管理范围及堤防安全保护区内,未经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设置渔簖、网箱及其他捕捞装置,不可以网抓鱼。
3、第十条 本市实行内河航道规划控制线制度。内河航道规划控制线方案由市航务管理处征求河道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提出,经市交通局审核,报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施行。
西宁市河长制湖长制规定
1、河长湖长的设立和调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省、市(州)、县(市、区、行委)应当设置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湖长制日常工作。乡(镇、街道)应当明确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人员。
2、继江苏之后,北京、天津、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也开始在全境推行河长制,另有至少16个省区市部分实行河长制。
3、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
4、加强水生态修复: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执法监管: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动态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设障等涉河湖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
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就知是违法行为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自然河流不可以承包给私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河道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本原则是
1、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本原则是()、()、()、()。
2、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
3、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第三,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4、省级河湖长每年巡河不少于1次。主要是根据河长制巡河规范各地方标准来进。基本原则,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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