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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更新内容,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更新内容有哪些

无锡管理资讯网 2024-08-28 22:43:5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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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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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务员职位分类,建立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特点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执行性、强制性。

第二章 职位设置

第六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根据工作性质、执法职能和管理需要,在以行政执法工作为主要职责的机关或者内设机构设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范围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机关依照职能、国家行政编制和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职位设置范围等,制定本机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方案,并确定职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第三章 职务与级别

第九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按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具体职务名称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以通用职务名称为基础确定。

第十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一)督办:十五级至十级;(二)一级高级主办:十七级至十一级;(三)二级高级主办:十八级至十二级;(四)三级高级主办:十九级至十三级;(五)四级高级主办:二十级至十四级;(六)一级主办:二十一级至十五级;(七)二级主办:二十二级至十六级;(八)三级主办:二十三级至十七级;(九)四级主办:二十四级至十八级;(十)一级行政执法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十一)二级行政执法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的办法:

行政执法类职位根据工作性质、执法职能和管理需要,按照党中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 一般在市地级以下机关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队伍和其他以行政执法工作为主要职责的机关或者机构设置。确有需要的,根据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实际, 省级、副省级城市机关也可以设置行

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以下是可能包含在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中的内容:
1. 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
2. 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权责及程序规范
3. 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及应急预案审批管理
4. 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的统一标准和要求
5. 监督检查和巡查执法的程序和要求
6. 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与指挥系统建设与运行
7. 事故调查和处理的规范和程序
8. 突发事件应急资源的统一调配和管理
9. 突发事件中舆情应对与管理
10. 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11. 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数据采集和信息报送
12. 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实战训练的要求
13. 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问题处理方法和经验总结
14. 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评估和考核标准
15. 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责任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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