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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分离定标法管理办法,评定分离定标法新法解读

无锡管理资讯网 2024-09-24 18:19:55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评定分离定标法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评定分离定标法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新修订招投标法对评定分离规定?

       所谓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是指将工程建设项目过去的评标过程分为评审和定标两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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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评审阶段,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报告;定标阶段,由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规则,在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哪些项目可以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呢?包括单项合同估算价1亿元以上的工程设计加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单项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上的施工总承包及5000万元以上的专业承包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以上的电梯、空调等与工程相关的货物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的规划、设计、监理、咨询等相关的服务项目;招标人报请市政府同意的项目。

  评审定标“两步走”不能少

  采用评定分离的项目,今后在评审阶段,要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市场信用、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判,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不标明排序的定标候选人,并予以公示。

  在定标阶段,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从定标成员库中产生,定标成员库分为A类库和B类库。其中,A类库由市政府委托市公管局负责组建和管理;B类库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市公管局负责管理。

  按照规定,单项合同估算价10亿元以上的评定分离项目(不含保障性住房项目),其定标委员会成员应从A类库中产生。其他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从B类库中产生。

招投标评定分离合法吗?

        合法。

         评定分离,即将招投标程序中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分离。事实上在现行招标投标制度中,评标和定标本来就是分离的,“评定分离”这一概念实则强调改变评标专家对评标定标的决定性作用,从而突出招标人的定标权。

       所谓“评定分离”,就是要改变以往评标定标全部由评标专家决定的做法,主要突出招标人的择优定标权,即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仅作为招标人定标的参考,招标人拥有定标的决策权,按规定通过票决来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法与综合评标法区别?

通过查询官方网站显示。

两者之间主要区别:

1、评定分离是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审规则和定标规则,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规则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推荐合格的定标候选人。

2、而综合评标法又称为打分法,主要是把涉及到的投标人各种资格资质、技术、商务以及服务的条款,都折算成一定的分数值,总分为100分。二者的结果都比较具有科学性,说服力都比较强。详细信息最好及时咨询当地有关部门获得第一手的准确信息。

回答完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评定分离定标法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评定分离定标法管理办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