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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由谁负责解释

无锡管理资讯网 2023-12-09 21:40:03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办烟证最新规定?
  2.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新旧有何不同?

办烟证最新规定?

最新规定如下: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由谁负责解释

申请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符合《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12。

申请领取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应当向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3。

目前,各类烟草专卖许可证(除准运证外)办结时限均缩减至8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4个工作日4。

第一条 为了规范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

第三条 烟草专卖局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并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新旧有何不同?

 《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   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第二十三条   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第三十一条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数量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理。第三十三条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第三十八条   倒卖烟草专卖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