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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防雷管理办法(贵州防雷工程公司)

无锡管理资讯网 2024-08-26 08:38:0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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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 2、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 3、贵州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1、本办法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防御等。第三条 防雷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第四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防雷减灾工作。

贵州防雷管理办法(贵州防雷工程公司)

2、第三条 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防雷减灾工作。

3、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防雷减灾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防雷减灾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归口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

4、第十九条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第二十条 对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机构实行资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另行制定。

5、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以下简称防雷减灾)工作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防雷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雷减灾工作应当坚持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的原则。

6、第四条 防雷减灾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综合防治、分级管理的原则。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法律客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满足防雷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规范防雷装置检测行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可以参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8号),明确规定,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 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甲级可以从事一类二类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检测;乙级可以从事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检测。但是对于设计二类,国标三类的防雷建筑物,乙级也是可以检测。浙江省气象局网站于20112公告过。

首先根据查询《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信息显示,山西省防雷资质准备注销所需的材料,包括注销申请书、资质证书原件、相关证明文件等。然后将准备好的注销材料提交给原认定机构,并按照要求进行注销申请。

贵州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1、第一条 为了加强防雷减灾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贵州省气象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六)《贵州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修改为:“中央返回我省的补偿费,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的勘查、保护和管理。其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财政主管部门商有关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3、第一条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规范雷电灾害管理,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我国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4、本办法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防御等。第三条 防雷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第四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防雷减灾工作。

5、法律分析: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4号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6、第十九条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第二十条 对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机构实行资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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