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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无锡管理资讯网 2023-12-09 00:35:22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呢?
  2.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2018?
  3.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哪些?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呢?

管理办法: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对于购买商品房的市民,应当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商品房屋预售合同时,将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未出售房屋及拆迁安置房屋的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前存入资金专户。

对于购买公有住房的市民,应当在办理购房手续时将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后,及时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对于原有房屋没有交存维修资金的市民,应当按照业主大会决定的方式补交;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物业管理区域内已入住面积且已入住户数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决定补交形式。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2018?

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哪些?

在交纳办法上,管理办法规定:

对于购买商品房的市民,应当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商品房屋预售合同时,将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未出售房屋及拆迁安置房屋的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前存入资金专户。

对于购买公有住房的市民,应当在办理购房手续时将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后,及时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对于原有房屋没有交存维修资金的市民,应当按照业主大会决定的方式补交;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物业管理区域内已入住面积且已入住户数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决定补交形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