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范例,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范例怎么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范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范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档案管理最新规定?
2021年档案管理规章制度1
一、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严防失密、泄密事故发生。
二、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传真提供密秘级以上档案。
三、凡借阅秘密级以上档案,须经主管领导及档案馆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借出、复制或摘抄。
四、档案人员不得随意丢放、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或销毁档案、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五、密级档案要经常查对,失泄密时要及时上报局主管领导,并对责任者进行追究处量。
六、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七、任何人不准私自保存档案或携档案进入公共场所。
八、档案管理人员应熟知本局各类档案的密级划分,调密级档案时,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
九、档案在传递时应以机密件通过机要通信转出,或由档案人员二人以上专呈递送。
原公司扣留档案该怎么办?急?
公司无权扣留档案,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在提交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后当即离去,明显与之相违。
但这并不能排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因你未再上班而已经实际解除。
而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档案的处理,该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第18条也指出:“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扩展资料:虽然《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这并不等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索要损失便能够随心所欲,甚至可以采取以扣压劳动者档案的方式“以毒攻毒”,而是应当区别两者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和义务主体,照样只能通过协商一致、仲裁、诉讼的等正当方式来维权。
不管劳动者以哪种方式离开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均应及时将其个人档案转出,用人单位以双方争议未解决为由扣押个人档案的做法是错误的。
用人单位通过扣留档案的手段来制裁职工,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企业无权以任何理由扣留已离职的员工的档案。
团员的档案如何管理?
团员的档案管理是一个重要的任务,可以通过建立电子档案系统来实现。首先,每个团员应有一个个人档案,包括基本信息、入团时间、培训记录等。
其次,档案应按照团员姓名或团支部进行分类存储,方便查找和更新。同时,档案应定期更新,包括团员的成长记录、奖惩情况等。此外,保护档案的安全性也很重要,可以设置权限,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档案。最后,档案管理应与团组织的其他工作相结合,为团员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支持。
档案归档,目录号,怎么编制?
目录号就是目录的编号,即这本档案在第几本目录上可以查到。文书档案,在档案馆编目的时候,习惯上,按保管期限编制目录,永久的编一本,目录号为1,长期的再编一本,目录号为2等等。
档案室一般不按保管期限编目,而采用年度分类编目,自然也就没有了目录号,因为用年度就可以了。会计档案分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和其他。会计报表和账簿数量较少的,可各自编一本目录,目录号就是1;数量较多的,可若干年一个流水号,断开后再编第2本目录,目录号就有了1、2……会计凭证数量较多的,可每年编一本目录,目录号就成了1、2、3……数量较少的,可5年或者若干年编制一本目录,目录号就顺下去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范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范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