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转用管理办法,土地征收转用管理办法最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土地征收转用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土地征收转用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转用后可以再征收么?
可以的,
先转用后征收。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是既相互独立又不可分割的,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农用地,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而征收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土地,则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农转用全称?
农用地转用是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获得批准后,将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农用地转用又称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农用地转用是指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适用情形
用于非农建设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一)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用地的;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农用地的;
(三)使用国有农用地;
(四)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其他土地。
通常征地范围都在靠近城市的农村和郊区,有利于土地的利用和综合发展。但基本农田一般不会遭到征用。因为国家有农业用地保持在18亿亩这条红线的规定。也就是说大部分被征用的农用地都为贫瘠土地或低产田。
农转用制度全称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制度,又称农用地转用制度。
是指将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
这一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在控制建设用地增长、保护农用地尤其是耕地方面普遍采用的手段。
1998 年《土地管理法》修订时增设了农用地转用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农用地转用应按照法定程序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属于违法占地行为,达到法定犯罪面积的还要追究破坏农用地罪的刑事责任。
农转用勘测定界流程?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流程
一、报批阶段:
1、申请。建设单位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向项目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并按国土资源部3号令第五条的规定提供有关材料。
2、勘测定界及征地前的调查。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有资质测绘队伍对该用地范围进行勘测定界并出具成果报告。勘测定界同时发布征地调查公告,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进行现场踏勘;对涉及村组的土地总面积、总耕地面积、人口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地上青苗、附着物、房屋以及建构筑物等进行清点登记、造册、确认。
3、拟定方案、组织听证和资料收集。根据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征地前的调查情况及征用土地情况调查表,由项目所在地县(区)国土资源局拟定“一书四方案”即: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审核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收集权属证明材料、补充耕地证明材料、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现状审查图、规划审查图以及建设用地单位提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项目立项、定点、地灾评估等资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土地征收转用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土地征收转用管理办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