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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无锡管理资讯网 2023-12-13 03:02:15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潍坊市城市管理办法?
  2. 市政建设规划编制管理办法?

潍坊市城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搞好城市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强化城市规划管理,促进现代化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实施城市规划和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政府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划定。

  

  第四条 市、县(市)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第五条 各级政府应重视城市规划科技进步,鼓励城市规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规划科学技术水平。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

  

市政建设规划编制管理办法?

以下是一些关于市政建设规划编制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市政建设规划编制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城市发展战略和城市总体规划,科学确定市政设施的布局、规模和功能。

市政建设规划编制应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历史文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确保市政设施的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

市政建设规划编制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协调,确保规划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市政建设规划编制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估,确保市政设施建设和运营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最小化。

市政建设规划编制应进行风险评估,防范和应对市政设施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事故。

市政建设规划编制应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根据城市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市政设施的布局和规模。

市政建设规划编制和管理应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市政建设规划的实施和市政设施的建设、运营符合规划要求和标准。

市政建设规划编制和管理应建立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对市政建设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市政建设规划编制和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市政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第十二条 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应当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对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和建设条件做出评价;针对存在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从土地、水、能源和环境等城市长期的发展保障出发,依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着眼区域统筹和城乡统筹,对城市的定位、发展目标、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等战略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工作基础。

  第十三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编制:

  (一)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组织前期研究,在此基础上,按规定提出进行编制工作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其中,组织编制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务院指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编制其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向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报告。

  (二)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按规定提请审查。其中,组织编制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务院指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报请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查;组织编制其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报请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三)依据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按法定程序报请审查和批准。

  第十四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中,对于涉及资源与环境保护、区域统筹与城乡统筹、城市发展目标与空间布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重大专题,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组织下,由相关领域的专家领衔进行研究。

  第十五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中,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组织下,充分吸取政府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的意见。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提出意见的采纳结果,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报送审批材料的专题组成部分。

  组织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应当充分听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保证有关专业规划的空间落实。

  第十六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在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中,应当采取公示、征询等方式,充分听取规划涉及的单位、公众的意见。对有关意见采纳结果应当公布。

  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应当按规定向规划审批机关提出调整报告,经认定后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调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