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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效验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最新

无锡管理资讯网 2023-12-29 15:48:57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机构效验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医疗机构效验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医疗机构在什么情形下被暂缓校验?

医疗机构校验的注意事项1、各医疗机构在接到校验通知后,请领取《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校验事宜。2、医疗机构凡需变更执业项目,请领取《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及《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各一份,按要求填写清楚,请集中在4月21日-5月31日之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变更手续。3、医疗机构如已停止执业,请领取《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按要求填写清楚,同时携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单位证明、医疗机构公章办理注销手续;如未办理注销手续又不按期校验仍在执业者,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办理校验的,将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在校验审核过程中如发现违规医疗行为或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将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法律法规第二十四条 暂缓校验期内,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未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不得执业;除急救外,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门诊业务、收治新病人。医疗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书面检查。第二十五条 暂缓校验期内,暂缓校验的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违反规定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二)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自注销之日起停止开展医疗活动,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应妥善做好已有病人的转、出院工作。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暂缓校验或者被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或者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一定的行政处分。第二十八条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校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发现校验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变更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校验结论。第二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干预正常校验工作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工作人员所在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纠正;后果严重的,应当给予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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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年审与校验区别?

医疗机构的年审和校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和过程,它们有着不同的目的和内容。

1. 医疗机构年审:

医疗机构年审是指医疗机构每年对其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的过程。年审的目的是确保医疗机构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运营,并评估其是否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年审通常包括对医疗机构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设备设施、医疗质量控制、药品管理、安全防护、卫生消毒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年审由相关政府部门、卫生监管机构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

2. 医疗机构校验:

医疗机构校验是指医疗机构的设备、仪器和设施等的定期检查和验证过程。校验的目的是确保医疗设备符合技术规范和性能要求,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使用。校验通常包括对医疗设备的安全性能、工作状态、准确性、灵敏度等进行检测和测试。校验由专业的设备校验机构或技术服务商进行,他们会进行必要的维护、校准、维修或更换工作。

总结来说,医疗机构年审是对医疗机构经营管理情况的审查和评估,以确保其合规运营;而医疗机构校验是对医疗设备的检测和验证,以保证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性。两个过程不同但相互关联,都是为了保障医疗机构的质量和安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机构效验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机构效验管理办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