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管理办法减免税管理办法245号令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减免税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契税的减免税政策规定有哪些?
- 政府补贴收入免交企业所得税具备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契税的减免税政策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有: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政府补贴收入免交企业所得税具备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先说结论,专项资金具备三个条件可作为不征税收入(注意不是免税):有政府红头文件、有资金管理办法、有会计单独核算,在年度汇算清缴(次年5月31日)前到税务机关备案。政府拨付资金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一是专项拨款,有固定的用途,具备三个条件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二是政府补助,因为各种原因政府给予的补贴,无限定用途,需要缴纳所得税。三是作为国家资本金,对国有企业增资,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实质重于形式,与会计核算没有根本的联系,但是如果享受不征税优惠,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其中包括会计上单独核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