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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放假管理办法,

无锡管理资讯网 2024-09-26 02:45:01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务院放假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国务院放假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定休假日是指?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

国务院放假管理办法,

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一天)和中秋节(放假一天)。

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

法定休假日在中国就指的是周六周日,一周两天,还有春节三天,元日一天,清明一天,五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一天,春节三天。春节是农历初一初二初三,一般调休凑成7天。其他节日一般也有调休至1到3天。这个每年调休有些小的变化,一般是和星期六,星期日调。

法定年节假日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也是劳动者休息时间的一种。建国后,我国法定年节假日为7天。1999年法定年节假日增至10天。2007年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将清明、端午、中秋和除夕设为法定节假日,将我国传统节日设定为法定节假日,有利于弘扬和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中国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提高全世界华人的文化凝聚力。我国现行法定年节假日标准为11天,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根据2013年《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4号)。

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需额外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年节假日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也是劳动者休息时间的一种。根据我 国《劳动法》第四十条和国务院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放假1天)、春节 (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劳动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1天)、中秋节 (放假1天)、国庆节(故假3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日应该依法安排 农民工休假。

国务院通知假期延长,可是公司老板不放假能怎么办?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产假天数按地方还是国家?

  专家回复:

  自《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出台后,无论从颁布时间(新法优于旧法)上,还是效力等级上(行政法规远远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地方规范性文件),都应该按这个新规定的标准执行。至于出现规定不一致的原因也很正常——因为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出台以前,国家的法律没有明确关于流产后如何休产假的规定,所以才会有地方规定对其进行特别规定。如果已经有了国家规定,那么地方另行规定也就自然失效,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说,无疑应该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务院放假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务院放假管理办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