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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营品种管理制度(首营资料管理制度)

无锡管理资讯网 2023-11-25 18:00:27 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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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营品种管理制度(首营资料管理制度)

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如何区别,有何联系?

首营品种是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新产品、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购进首营品种需经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首营品种应进行内在质量检验。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第一百八十四条规范规定,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新产品、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首营资料的意思如下:首营资指购进货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货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购进首次经营物品或与首营企业开展业务关系前,采购员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连同规定的资料及样品报质量负责人。

是指在某个产业链中,作为第一个与新供应商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的企业,也被称为“首批采购商”或“首批合作伙伴”。

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新产品、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首营企业与合格供货方的区别如下: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货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货品生产或经营企业。合格供货方,是指经过调查与求证,能够提供符合标准的物资或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首营企业的相关规定

1、是指在某个产业链中,作为第一个与新供应商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的企业,也被称为“首批采购商”或“首批合作伙伴”。

2、加盖供货方原印章并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明确规定授权范围及有效期。药品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索取的资料应具有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审核是否超出本公司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必须审核从其购进的医疗器械是否在其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内的产品。

4、考察该企业的质量信誉、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体系。相关信息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应严格执行质量审核制度,企业在签订首次经营品种进货合同后,应填写《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随附规定的资料。

5、法律客观:《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6、是的。指购进货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货品生产或经营企业。首营企业的选定应进行包括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

医疗器械质量手册范本

第一条 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制定本规范。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性能、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设备。乙方提供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电器部分壹年,钢架结构贰年。在保证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零部件。

本《质量手册》是依据IS0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结合本公司产品生产特点、生产规模和体制实际情况,为确保和提高产品质量,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而编制。
; 公司的质量目标:
; 成品检验合格率≥98%。
; 交货及时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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