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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欠薪管理制度,建筑企业欠薪管理制度范本

无锡管理资讯网 2024-08-29 00:37:41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企业欠薪管理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建筑企业欠薪管理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程款的最新规定?

1、针对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明确要落实各类企业包括建设领域施工企业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的主体责任,强调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

建筑企业欠薪管理制度,建筑企业欠薪管理制度范本

2、针对一些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难落实问题,要求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针对现实中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往往捆绑在一起的问题,为保证工程款中的人工费不被挪作他用,在总结一些地方经验基础上,特别提出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要求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款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数额,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

3、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4、是针对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不规范问题,提出加强建设资金监管、规范工程款支付和结算行为、改革工程建设领域用工方式等政策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拖欠工资问题。

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如为住建、交通和水利等建设领域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欠薪问题,应首先向各领域主管部门的清欠机构进行投诉;

也可以按照项目所属地向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现场投诉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在项目工作的相关证据。

除此之外,对于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对工资发放数额存在争议的,应当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处理。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

(三)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

农民工四项制度指的是什么?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市根据国办发[2016]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于2017年1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工资保证金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

1、实名制管理

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先办理实名制用工管理登记手续后开工工程项目,建立涵盖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的劳动计酬手册,逐步建立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

2、工资专用账户

施工企业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3、按月足额发放工资

施工企业应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于每月月底前将工资支付表送银行,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4、工资保证金

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行专项管理,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逾期不付的,将由这笔保证金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企业欠薪管理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企业欠薪管理制度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