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管理制度 >食品用冰管理制度,食品冰箱管理制度

食品用冰管理制度,食品冰箱管理制度

无锡管理资讯网 2024-09-20 07:43:56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食品用冰管理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食品用冰管理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药品邮寄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邮寄管理,维护我县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X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食品用冰管理制度,食品冰箱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药品包括《药品管理法》所规定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医疗器械(下同),但国家另有规定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等除外。

第三条 本制度法所称的药品邮寄是指经过邮政网络处理和运输,将药品投交收件人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 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教学科研等单位和个人通过邮政营业机构邮寄药品的,适用本制度.第五条 邮寄药品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禁邮寄假劣药品.第六条 需要冷处储存、阴凉处(凉暗处)储存的药品不能邮寄.第七条 县邮政局收寄药品,不能有违反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第八条 药品的寄件人邮寄药品,要向邮政部门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合法药品零售企业出具的药品购买票据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方可办理药品邮寄手续.

快递寄药的限制如下:

1、一般医药类产品寄递要求个人寄递:有完整商业销售包装,药品无特殊要求(如温控等),购买药品的票据齐全(发票或药店开具的小票、收据)企业寄递:客户交寄物具有完整商业销售包装,且具备医药类资质。

2、如下医学检测类限制收寄禁止向个人客户收寄:指收寄双方均为个人客户的医学检测类血液、唾液、人体组织液、排泄物(尿液、粪便等)等用于医学类检测的物品。

3、如下药品禁止收寄禁止收取特殊管理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毒性药品”。

药品邮寄的管理规定是寄件人应当提交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邮寄证明。邮政营业机构应当查验、收存准予邮寄证明;没有准予邮寄证明的,邮政营业机构不得收寄。

冬季三防重点措施有哪些?

冬季三防重点措施包括防寒、防冻、防滑。具体措施包括加强设备保温,保证供暖设备正常运行;加强巡检,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工作场所整洁有序;加强个人防护,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冬季三防指的是防火、防冻、防中毒。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和生活正常,以下是一些建议的冬季三防重点措施:

防火:

加强防火意识,提高员工对火灾风险的认识,定期进行防火培训和演练。

严格执行火灾应急预案,确保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重点管理,加强巡查力度。

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消除火灾隐患。

防冻:

提前做好生产装置区的供暖及设备、管道、阀门的保温工作,特别是在管道的拐角及末端处。

保持管道内流体流动循环,保证管道积液排净、放空,防止因处理不及时造成设备及管道的损坏。

针对户外设备,采取防冻措施,如使用防冻液、定期启动设备等。

冬季三防重点措施包括防寒保暖、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室内通风,使用暖气、电热毯等保暖设备,定期检查供暖设备是否正常运行;避免在冰冻天气中行走或驾驶车辆,及时清除路面积雪和冰块;注意燃气管道和用具的安全使用,避免使用不合格的燃气器具,不私拉乱接电线,注意火源的使用和保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食品用冰管理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食品用冰管理制度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