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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处方量管理制度,药品处方量管理制度有哪些

无锡管理资讯网 2024-09-25 15:02:46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药品处方量管理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药品处方量管理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处方书写规范及管理办法?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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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二级处方药是什么意思?

处方药指的是必须凭借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才能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相对于处方药,还有非处方药,非处方药指不需要凭借医师的处方,患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处方药一般来说具有一定毒副作用,它的用药时间和用药方法,都有相关的规定,必须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目前我国和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制度,很多非处方药,也是从原有的处方药转变而来,处方药在使用时一定要遵照医嘱的建议。总之,处方药是指必须要凭借处方才能够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2019年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条例?

回答如下:2019年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条例是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项规范,旨在加强药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性。

该条例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药品生产过程的规范化管理、质量控制、原材料采购和检验、产品质量评价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药品生产企业应当落实责任、保证质量、加强监督等具体措施,以确保生产出的药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非处方药管理模式?

为规范非处方药药品的管理,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如下:

一、 非处方药专有标识是用于已列入《国家非处方药目录》,并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登记的非处方药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内包装、外包装的专有标识,也可用作经营非处方药药品的企业指南性标志。

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公布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及其管理规定。

非处方药药品自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非处方药药品审核登记证书》之日起,可以使用非处方药专有标识。

非处方药药品自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非处方药药品审核登记证书》之日起12个月后,其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内包装、外包装上必须印有非处方药专有标识。未印有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的非处方药药品一律不准出厂。

四、 经营非处方药药品的企业自2000年1月1日起可以使用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经营非处方药药品的企业在使用非处方药专有标识时,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坐标比例和色标要求使用。

五、 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图案分为红色和绿色,红色专有标识用于甲类非处方药药品,绿色专有标识用于乙类非处方药药品和用作指南性标志。

六、 使用非处方药专有标识时,药品的使用说明书和大包装可以单色印刷,标签和其他包装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色标要求印刷。单色印刷时,非处方药专有标识下方必须标示“甲类”或“乙类”字样。

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应与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内包装、外包装一体化印刷,其大小可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但必须醒目、清晰,并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坐标比例使用。

非处方药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和每个销售基本单元包装印有中文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的一面(侧),其右上角是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的固定位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药品处方量管理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药品处方量管理制度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