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临时停电管理制度,井下临时停工的地点什么停风单选题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井下临时停电管理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井下临时停电管理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矿山副井停电多久属于事故?
矿山副井停电多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属于事故。如果停电时间较短,没有对矿井生产和工人的安全造成影响,可以认为是一般的电力故障。
但是,如果停电时间较长,导致矿井生产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影响工人的生命安全,那么就可以视为事故。因此,判断矿山副井停电多久是否属于事故,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做出合理判断。
1.3.2.1 一般事故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一般事故: 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0.1~2万元者。
2)造成设备停运影响生产或基建施工1小时及以上或产量损失200吨及以上者。 3)3千伏级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者。 4)提升设备的断绳,大型物件坠入井筒,运输设备的碰头、追尾、车辆颠覆、斜井跑车,压风机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等恶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不到或达到一般事故程度者。 1.3.2.2 重大事故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重大事故: 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2万元以上到50万元者。 2)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者。 3)全矿井停电10分钟以上,地面车间供电中断4小时以上至7天。 4)提升设备的断绳,大型物件坠入井筒,运输设备的碰头、追尾、车辆颠覆、斜井跑车,压风机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等恶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一般事故程度者。 5)全矿井停风10分钟以上者。 1.3.2.3 特大事故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特大事故: 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50万元者。 2)因机电、运输事故引起的淹井、着火、瓦斯爆炸、停电造成全矿井停止生产8小时以上,基建施工企业造成全部矿井工程停工8小时以上者。 3)全矿井停风30分钟以上者。停送电四项制度是什么?
(1)办理停电申请书和检修工作票;(2)严格执行停电、检电、验电、放电、挂接地线、挂牌、上锁和站岗等制度;(3)严禁不办理手续借用他人停电时间进行检修;(4)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严禁电话、捎信或约时送电;(5)检修工作结束后要专人检查现场,撤除所有的人员、工具、材料、接地线等,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恢复送电;(6)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警示牌,并安排专人看护,只有停电人员才有权送电;(7)电气设备维修前必须将前一级开关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十一条 城市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安排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
第三十二条 用户用电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供电企业有权制止。
第五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辅助设施。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经批准并采取确保电力安全的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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